如果在巷口不小心與人結仇,雙方人馬一定會在路尾堵到,香港人即使再懂得斤斤計較,卻還是輸給了寸土寸金的城市風格。

在地人走路不但敏捷且快速夾帶嗅嗅的風,我們穿梭在樓高車擠的巷弄,只求不要與眾人的方向對衝,結果一不小心,還是踩上某人的腳趾。

「趕快躲入人群。」街角的路邊攤永遠是最好的避難所。

話說,誰會怪罪被香味洗劫而空的弱智呢?

眼前,明明只是一串入味到呈過度金黃的咖哩和熱氣騰騰的內臟大雜燴,面對黃澄澄的咖哩丸子和花樣百出的小點心,滿腦子都是慾望;排隊(或插隊)的餓死鬼們,殺紅了眼搶著點菜,手腳武行全上,完全不輸給晨間魚市場叫賣的功夫。

即使每咬一口都油孜孜的溢出嘴角、流過手腕、弄髒了褲子和布鞋,無緣由的,腦子就是軟弱的無法喊停。

(因為滿手都是油,沒空拍照啦)


(圖說:地上有丁點,都是看煙火的人蟻)


(從YMCA飯店內看到的景觀,便宜又乾淨,不用人擠人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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